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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止纷争” 寻求“最优解” 伊州区人民法院全方位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作者:谢依旦·努尔买买提  发布时间:2025-01-02 09:50:56 打印 字号: | |

2024年,伊州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延伸司法职能,多方合力搭建化解平台形成化解合力,全方位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积极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

伊州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模式,牵头成立伊州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打造了“司法+司法行政+行政机关”府院联动新模式,以“矛盾化解”为着力点,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2024年,伊州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伊州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7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突破“行政确认案件通常不适用调解”之规定

今年2月,在阿某诉某行政机关和某村民委员会的行政确认一案审理过程中,阿依夏木·阿不都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托伊州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多次将阿某约到伊州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了解其请求,并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联系居住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博乐等地州的其他7名继承人。在多部门联合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签字确认调解书,让各继承人足不出户就收到补偿款90万余元。该案的顺利化解,不仅解开了当事人长久以来的心结,还推动了相关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化解了行政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出声”

让群众“告官”时“见官”,能够有效缓解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顾某诉某行政机构的诉讼案件中,该行政机构主任出庭应诉,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直观了解到争议产生根源以及群众真实诉求。诉讼参加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及总结陈述意见。在法院的调解和行政机构负责人的说明下,顾某同意调解方案。至此,长达7年之久的争议得到化解,既保障了行政机构工作的顺利推进,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方的共赢。

下一步,伊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以更实举措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最大限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黄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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