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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人民法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作者:罗鹰剑  发布时间:2024-09-19 09:39:2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廉洁文明、安全和谐、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9月14日,伊州区人民法院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伊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石新东参加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院长阿不列孜·哈斯木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哈密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同时对安全防范、保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院形象,遵守“八小时外”干部管理规定。要杜绝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确保廉洁自律贯穿始终。要始终保持初心和使命,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公平公正的审理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李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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