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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案释法 | 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作者:赵梦  发布时间:2024-09-06 10:09:21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事情与他人产生矛盾纠纷,如果不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不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矛盾,逞一时之快动手打架,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被告人倪某与被害人张某在某休闲餐吧内因琐事发生争执,二人相约出餐吧处理纠纷,并在餐吧外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倪某取下其佩戴的腰带连续抽打被害人张某头部数次,造成张某头部、面部多处皮肤裂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人倪某犯故意伤害罪并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示

本案中,被害人张某与被告人倪某在同一餐厅内就餐时,仅仅因为丢弃在过道中间的一个烟头发生争执。产生争执后双方均没有保持理性克制,使用暴力致矛盾升级,不仅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还使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并非玩笑。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遇到争执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冲动,想一想打架的成本。遇到对方情绪激动,有伤人意图时,一定要及时避开伤害并报警,切忌用“武力”解决。

 
责任编辑:李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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