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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案释法 | 美容针变“毒”针?警惕“美丽陷阱”!

作者:刘晓庆  发布时间:2024-08-09 09:48:59 打印 字号: | |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颜值经济”迅速兴起,这也为不少有心之人带来了可乘之机,他们暗箱操作,以美之名严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2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李某在明知微信昵称为“A某某”所销售的A型肉毒毒素(注射剂)属于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文件进口药品,且无任何中文标识的情况下,仍从其处以每盒200元至25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68盒(瓶)A型肉毒毒素注射剂。除部分自用外,另向他人销售、注射8瓶,销售价格为4250元,获利约3000元。

法院审理

2024年6月4日,伊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由伊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他人销售的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仍然购买并向他人销售、注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告人李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说法

“A型肉毒毒素”的主要成分是肉毒杆菌分泌形成的一种肉毒素,虽可以起到去除皱纹、瘦咬肌的目的,但肉毒素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果在注射过程中注射用量不当或者操作不当,都有可能会出现中毒的现象。

爱美人士应保持对美的理性追求,注意药品的来源合法性和美容人员的相关资质,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责任编辑:黄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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