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刘某来到伊州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办案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书记员付玉手中,对她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刘某与丁某口头达成购买电脑及配件的协议,丁某赊购货物后未按约支付货款引发诉讼。伊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丁某向刘某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丁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多次与丁某电话沟通督促履行,但丁某仍未支付。无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前,书记员付玉秉承让当事人“只跑一次”的原则,耐心为刘某提供文书填写模板,并一次性指导刘某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手续,尽己所能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由于刘某在付玉的指导和帮助下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该案很快执行完毕。
面对当事人的锦旗,付玉谦虚地表示:“书记员的职责就是配合好法官的工作,能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在法院队伍里,还有许多像付玉一样默默奉献、辛勤耕耘的书记员,无论是审判还是执行,台前还是幕后,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