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州区人民法院三道岭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原告张某与被告吾某系楼上楼下邻居,被告因用水不当造成楼下原告家客厅和一间卧室墙壁及石膏顶损坏,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900元。
该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邻里纠纷不同于其他的民事纠纷,两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满,矛盾都会越积越深,简单的判决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于是,承办法官库尔班·艾比布拉和书记员沈燕及被告一起到原告家进行实地查看,了解被污损的墙体情况。在认定基本事实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法官还邀请了两名经验丰富的从事粉刷房屋的人员,对原告家粉刷房屋的费用现场给予报价。最终,被告现场通过手机微信转账支付原告1200元,并承担25元诉讼费,该案以当庭履行完毕结案。
近年来,伊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拓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精准对接群众的司法需求,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