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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 | 预防校园欺凌 防范校园暴力
作者:田桂生  发布时间:2024-03-23 10:46:3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法律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护航学生健康成长,3月20日,伊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李佳走进哈密市第八小学,为师生们送去“法治第一课”。



课堂上,李佳从法的概念、什么是法律、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等方面,通过细致全面的讲解,让同学们树立基本的法治观念。同时,利用已发生的案例,向同学们重点讲述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以及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围绕“如果你遇到了校园欺凌该怎么办”与同学们现场互动,通过现场模拟让学生们生动地感受到校园欺凌的危害,从法律上警醒同学们实施欺凌行为可能付出的代价,从价值观念上引导同学们向上向善,提醒同学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傲视的欺凌者、不做冷眼的旁观者。



下一步,伊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当好法律法规的宣讲者、法治的传播者,不断提高学生们的法律知识水平,让法治之花在校园绽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李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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