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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案释法 | 车辆质押后被拍卖 他又把车偷回去了……
作者:玛尔哈巴·依沙克  发布时间:2024-02-07 10:47:34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顾

2017年5月22日,被告人王某在某微贷公司,以其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进行质押借款84000元。2019年3月28日,被告人王某逾期未还款,该微贷公司遂与某外包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质押借款以59000元债权的形式转让给某外包公司。2019年7月26日,张某通过网上竞拍的方式购得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2021年4月22日,被告人王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被告人王某提起上诉后,中院维持原判。2023年6月3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某停车场使用备用钥匙将涉案轿车偷开至浙江宁波,至今仍未追回。经评估,涉案轿车价值33880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张某关于涉案车辆达成赔偿协议,向被害人张某支付70000元,获得被害人张某的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

2023年12月22日,伊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明知车辆被他人合法占有,仍以秘密窃取方式将车辆盗走,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示

本案中,张某通过网上竞拍的方式购得了涉案车辆,虽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已经合法地占有了车辆。王某未经张某同意,偷偷将车辆开走,属于刑法禁止的秘密窃取行为,王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且窃得财务的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法官提醒,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也不一定能够擅自处置。“你的”有时候不一定是“你的”,常怀敬畏之心,紧绷法律之弦,学法、懂法,方能学以致用,避免误入似是而非的陷阱。

 
责任编辑:李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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