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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联动执行 高效结案彰显威力
作者:陈琼  发布时间:2024-01-04 09:59:45 打印 字号: | |

“警察同志、法官同志,我现在就履行,不要抓我......。”焦急并带有恳求的声音从伊州区公安局的审讯室传出,在安静的办公区内显得格外的刺耳。

2023年4月,伊州区人民法院就原告魏某与被告张某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依法进行诉前调解。案件调解生效后,被告张某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后仍不支付劳务费。无奈之下,原告于同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张某户籍地为山东且现居山东,执行员祁福祥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某均以没钱为由或以拒接电话的形式抗拒执行。

考虑到本案申请人均为农民工且生活困难,案款就是他的“活命钱”。面对申请人每日的电话问询以及财产0查控到位的困境,祁福祥没有轻言放弃,将案卷及调查情况再次复盘进行分析,准备再次进行线下财产调查。在此过程中,祁福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除了本案以外还有4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均为劳务合同纠纷。在对被执行人张某再次开展线下财产调查过程中发现,虽然前期线上调查其购买的保险反馈数据为0,但是在线下柜台却调出一笔退保记录(退保金额超出本案申请标的),祁福祥心中一喜,当即联系本案的审判法官。

通过核查,果然如其所料,该笔退保记录节点位于案件调解后与转入执行前期间,退取金额为1.5万余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口头传唤被执行人张某要求其到伊州区人民法院处理该案件并履行案款,但被执行人张某抗拒履行,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据此,法院以“被执行人张某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私自转移、隐匿、处置财产”为依据,移送至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伊州区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案件调查,经查证该条线索属实后立即派出公安民警抵达山东,将被执行人张某依法带回。起初,被执行人张某面对公安民警的询问不以为然,认为民事纠纷不应由公安机关介入,但是在公安民警出示相关证据和“拒执罪”办理的法律依据后,被执行人张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该案中,法院联动公安部门在短短1个月时间之内成功执行完毕5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下一步,伊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与其他部门的联动配合力度,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打破“执行难”的被动局面,切实保障胜诉群众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李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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