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的迅速发展,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商品,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主要借助图片、文字描述来了解商品,很多商品看不到实物,质量、效果难以确定,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伊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当事人马某在某平台购买了一个价值299元的炒锅,商家承诺炒锅无涂层、假一赔四、不惧钢铲、抗刮耐磨,收到货之后发现实物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随后,马某与商家反复沟通,表示需要退货退款。商家以这是正常现象,并非是炒锅质量为由不愿退款。无奈,马某将该网店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查明,马某购买的炒锅宣传内容有马某提供的商品页面图片予以证实,炒锅内里涂层脱落的事实有马某提供的图片予以证实。法官通过与原被告双方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网店以四倍价款赔偿原告马某的损失并当庭履行赔偿义务。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擦亮眼睛,认真核实商品质量信息,并与商家充分沟通,当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