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行政一审立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起诉书原件 (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若被告为少数民族需提供相应民语言起诉书副本),需注明联系方式(住所地及电话号码);
二、原告身份证明 原告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被告基本情况
四、证明原、被告间存在法律关系的基本证据 (需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
五、代理手续 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
申请执行需提交的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需注明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住所地及电话号码);申请金额、事项需明确;接收执行案款的银行账户;
二、申请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代理手续 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
四、执行依据 (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公证书)
五、合同 (仲裁案件需提供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合同);
六、送达地址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