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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宣传月丨邀请学生听庭审 “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
作者:王娟娟  发布时间:2023-04-20 03:39:3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4月17日,作为哈密市第十二中学法治副校长,伊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韩光兰邀请该校6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了一起故意损坏财物罪的庭审全过程,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法治熏陶。


随着法官敲响法槌,被告人郝某被带入法庭,一起故意损坏财物的公诉案件审理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把控节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整个庭审庄严有序,学生们全程专注旁听。被告人郝某在最后陈述时十分后悔地说:“我为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作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一个有着33年工龄的工作人员,我不应该犯这种错误。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吸取这次沉痛的教训,绝不再犯,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庭审现场是法治教育“最生动的课堂”。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主审法官又进行了释法宣讲,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讲解了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法律后果、入刑标准等,并引导教育学生遇事要沉着冷静,学会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处理问题。下一步,伊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学校、社会一起共同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护航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李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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